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財行規(guī)〔2011〕9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局受理了2014年深圳 市第一批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資助項目,經審核,2050項符合資助條件,涉及60個資助申請單位,經費總額為192.75萬元?,F公布該批資助撥款名單(詳 見附件1),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單位請于12月18日前到深圳市知識產權局辦理領款手續(xù),逾期本年度不再辦理領款手續(xù)。
二、根據《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利申請資助操作規(guī)程》第五條第四點及《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 管理辦法—境外商標注冊資助操作規(guī)程》第八條第三點規(guī)定,自資助撥款公示文件發(fā)布之日起6個月未辦理領款手續(xù)的申請人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助款,未領款項 將上交市財政部門。
三、申請單位須提供開戶行證明(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2)及收款收據(蓋財務章),付款單位請注明為“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收款收據內容填寫“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資助經費”;
四、發(fā)放資助款實行網上撥付,請領取資助的單位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收款收據前仔細核查相關信息,以便正常撥付。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121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度深圳市第一批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資助撥款名單
2.開戶行證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