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起草的《深圳市博士后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于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通過市司法局門戶網(wǎng)站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根據(jù)《深圳市行政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規(guī)定》(市政府令第305號),現(xiàn)將收集匯總的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詳見附件)向社會公眾予以反饋?! ?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sans-serif;"/>
附件:《深圳市博士后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深圳市博士后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docx
附件
《深圳市博士后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
社會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
征求范圍:公開征求
征求形式:深圳市司法局網(wǎng)站http://sf.sz.gov.cn/ztzl/gfxwj/gfxwjyjzj_171008/content/post_9464540.html
征求起止時間:2021.12.17—2021.12.25
各位博士后及社會公眾,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謝大家對于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截止至2021年12月25日收到有關意見建議共43條,由于存在大量共性意見建議,經(jīng)整理形成社會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 |||
序號 | 社會意見匯總 | 采納情況 | 解釋說明 |
1 | 因博士后進站過渡需要,建議取消或者修改《深圳市博士后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條的第1點和第3點下列四類在站博士后人員,不予資助: (一)本市在職人員未解除勞動人事關系到設站單位或者創(chuàng)新基地開展博士后研究的; (三)已入職設站單位或者創(chuàng)新基地的博士脫產(chǎn)或辭職后在本單位開展博士后研究的。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管理辦法》旨在鼓勵博士直接來我市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對于因辦理博士后手續(xù)而發(fā)生的有關情形,如符合規(guī)定,原則上不影響其享受資助。 |
2 | 關于《管理辦法》同類資金排斥不疊加原則,建議適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管理辦法》與上位政策文件的指導思想及追溯期限保持一致。 |
3 | 關于《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七條與第八條規(guī)定,建議將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發(fā)放次數(shù)從三次修改為兩次。同時請明確對于期滿考核結束將在新單位入職的博士后,如何繼續(xù)在期滿考核合格后申請第三次的補貼?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博士后在站生活補貼為政府給予博士后的生活補貼,分三次發(fā)放的目的是加強資金績效管理。對于期滿考核結束將在新單位入職的博士后,申請第三次補貼的流程同前兩次。 |
4 | 建議明確《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2017年12月2日后進站、個人符合“廣東省博士后人才引進計劃”申報條件的市級博士后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省外依托本部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按照第十一條規(guī)定執(zhí)行。” 例如:對于2017年12月2日進站,但已經(jīng)出站的博士后,是否可以補充申請;對于目前在站,但是尚未申請第二期深圳市補貼的人員,是否可以補充申請第一期的差額? | 采納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適用于2017年12月2日后進站的所有滿足條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可按規(guī)定申請,請持續(xù)關注政策發(fā)布,查詢操作詳情。 |
5 | 關于《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個人符合‘廣東省博士后人才引進計劃’申報條件的市級博士后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省外依托本部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生活補貼參照‘廣東省博士后人才引進計劃’相關標準執(zhí)行。”對于此條中提到的“廣東省博士后人才引進計劃”相關標準,建議包括省計劃中的博士后出站40萬補貼。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我市現(xiàn)已有人才住房優(yōu)惠政策。 |
6 | 建議增加關于博士后中途退站,第二次進站的補貼發(fā)放規(guī)定。 | 采納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對于同一博士后人員發(fā)放的我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總額,原則不超過《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2年發(fā)放的資助總額。 已在《管理辦法》中做相應修改。 |
7 | 關于《管理辦法》第五章,建議博士后日常管理經(jīng)費,拓寬使用范圍,可購置管理博士后需要的圖書、軟件、設備等。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管理辦法》第五章博士后日常經(jīng)費補助主要用于招收博士后需繳付的管理費用、組織博士后考核費用、專家指導費用等有關費用。博士后需要的圖書、軟件、設備等費用資助由《管理辦法》第二章規(guī)定。 |
8 | 關于人才落戶方面,深圳市已經(jīng)取消2021年9月1日以后落戶的具有本科學歷和碩士學歷的落戶補貼。至今未見關于35歲以下的博士補貼政策。為了更好的鼓勵博士科研工作的積極性,留住高學歷人才,誠懇建議為35歲以下的博士繼續(xù)提供相應補貼。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此項內容已超出《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范圍,請持續(xù)關注我局官網(wǎng)發(fā)布信息。 |
9 |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補貼(入戶補貼)已于2021年9月1號取消,請問該條款中“我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指的是什么具體的補貼?請明確若在2021年9月1號前取得博士入戶補貼的博士后,是否在2022年1月1號后取得的在站補貼中需予以扣除。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可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10 | 建議《管理辦法》設置緩沖實施時間,如果1月1號實施,時間太過倉促。 | 采納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管理辦法》作為規(guī)范性文件的具體實施日期將在政策正式發(fā)布之后,以實際實施日期為準。 |
11 | 關于同類資金不疊加的問題:如果沒有區(qū)級博后補助,各區(qū)將存在博士后去向不平衡的狀態(tài)。區(qū)級補貼是否考慮讓區(qū)級自主掌握?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此項內容已超出《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范圍,請持續(xù)關注各區(qū)印發(fā)實施的有關人才政策。 |
12 | 建議:1.深圳大學城校區(qū)的博后和其他深圳高校的博后同等對待,補發(fā)2018、2019年度已申請廣東省博后人才計劃海外版(珠江人才計劃)且符合條件但沒有列入資助范圍的博后,并給出補發(fā)細則。2.希望明確深圳市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項目用以彌補廣東省海外博士后中未包含的市級博士后的切身利益。3.廣東省和深圳市的博后人才政策協(xié)調統(tǒng)一,避免出現(xiàn)混亂。 | 采納 | |
13 | 請問如何讓市級的博士后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符合條件的博士后申請這個補貼?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的申報指引,請持續(xù)關注我局官網(wǎng)發(fā)布信息。 |
14 | 《管理辦法》部分內容交待不明。附件二中,二、(二)明確同類資金排斥不疊加原則。同類資金包含哪些?除“廣東省博士后人才引進計劃”外, 是否包含“博新計劃”, 是否包含國家的“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是否包含“青年千人計劃”等等常見的資助項目? | 采納 | 同類資金排斥不疊加,是指申報人應未獲得過我省博士博士后類的項目資助或國家和省市的重大人才工程項目資助。 |
15 | 就第七章附則中第二十八條中“博士后進站備案核準時間”是中國博士后官網(wǎng)的備案時間,還是深圳市博士后的備案時間呢? | 采納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博士后進站備案核準時間”為中國博士后官網(wǎng)的備案時間。 已在《管理辦法》中做相應修改。 |
16 | 不知道這個2022年1月1日之后的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的博士后資助,第三次期滿考核結束的補助的12萬元,是否會被征稅呢,不知道政策制定的時候是否有考慮? | 解釋 說明 |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建議,請按照國家規(guī)定依法納稅。 |